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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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 發布日期:111-10-31
  • 發布單位:汐止分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通過交通事故得採照相、錄影方式辦理,單純財損交通事故宜自行標會後移車,為利民眾將上揭照(影)片提供予處理之警察機關,警政署建置「民眾財損交通事故資料上傳區」功能於警政署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項下及「警政服務APP」設置「車損事故處理」專區,已於本(10)月11日正式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