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通過交通事故得採照相、錄影方式辦理,單純財損交通事故宜自行標會後移車,為利民眾將上揭照(影)片提供予處理之警察機關,警政署建置「民眾財損交通事故資料上傳區」功能於警政署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項下及「警政服務APP」設置「車損事故處理」專區,已於本(10)月11日正式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