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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手面交詐騙近百萬現金 汐止警南下拘捕”假檢警”

4-1車手面交詐騙近百萬現金 汐止警南下拘捕”假檢警”
  • 發布日期:112-01-05
  • 發布單位:汐止分局

汐止警分局於111年9月20及26日分別受理2起假檢警面交詐欺案,並發現2起案件中犯嫌疑似為同一人所為,總計共詐取不法所得新臺幣96萬元,遂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
經員警瞭解,第一起遭詐騙被害人唐男(58年次)表示其在年9月20日接獲自稱「陳姓主任檢察官」之電話,佯稱「渠有刑事案件,惟經傳喚未到案,以案件須重啟調查為由」,要求至銀行提領新臺幣36萬元後,至指定處所(汐止區新台五路二段41巷20號前)交付現金,唐男交付完現金拿到假公文後,才驚覺可能是遭詐騙至派出所報案。第二起遭詐騙之被害人吳女亦是接獲假冒「電信業者及檢察官」之電話,佯稱「渠電話費未繳,帳戶已遭警示」等話術詐騙,吳女信以為真提領現金新臺幣60萬元至指定處所(汐止區福德二路91巷內)交付予詐騙車手,後續吳女察覺受騙後始至派出所報案。
在警方組成專案小組抽絲剝繭後,最終鎖定90年次的梁男涉嫌重大,惟梁嫌平時行蹤不定,且多以徒步或隨機攔計程車搭乘代步,疑似為製造斷點使警方查緝難度提高。所幸在汐止派出所員警鍥而不捨努力之下,於111年11月10日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開立之拘票在彰化縣將梁嫌拘提到案,梁嫌也坦承不諱乖乖配合警方返所釐清案情。據了解,梁嫌疑似於今年7月透過臉書社團內貼文找工作,被輕鬆協助取貨送貨及高薪工作的誘因招攬進詐騙集團,梁嫌雖平時僅透過通訊軟體與主管聯繫,並沒有實際獲得報酬,警方全案經犯罪事證蒐集齊備,復於111年11月12日將其依詐欺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