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分局長青派出所警員呂政杜於111年4月22日10至12時擔服值班勤務,11時30分許遇民眾李○○(42年次)至該所求助,呂員即予以關心了解。
二、李民表示其居住於汐止區長青路192巷內,因汽車電瓶沒電無法發動,遂至該所尋求協助。呂員得知此情後,即駕駛巡邏車並攜帶接電器具前往,並順利協助李民發動汽車,李民對於呂員積極協助深表感謝。
三、呂員積極為民服務,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