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於109年2月25日週報會議表揚「108年第4期(10月至12月)受理民眾報案服務態度績優人員」,由局長親自頒獎,藉以推動標竿學習,以促使同仁向績優人員學習,全體員警受理報案均能以「同理心」面對,藉以提升警察新形象。 二、本分局獲獎人員:社后派出所警員張宗璿、葛怡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