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長青派出所警員黃錦坡於109年1月15日8時20分許,賴姓女子匆忙至所表示,車輛左前輪胎不明原因爆胎,無法行駛,因轄區位處山區,並無汽車維修廠,雖黃員當時擔服值班勤務,獲知此訊息,除立即報告所長,並請勤餘同仁代為維護駐地安全,立即攜帶更換輪胎工具,當場替賴女更換輪胎,對於警方的主動積極為民服務表達感激之意。 宣導事項: 呼籲民眾應隨時做好車輛保養,停車時再巡視一遍,檢視燈光及車門(窗)是否關閉,以維車輛之正常使用及財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