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汐止派出所警員柯力丞、杜穎欣等2員,於111年3月28日12至14時擔服巡邏勤務,12時許獲派至汐止區大同路2段210號處理民眾疑遭詐欺案。柯、杜等2員抵達現場後,銀行行員表示民眾曹○甄(80年次)稱其欲進行投資,匯款新臺幣200萬元至可疑帳戶(部分帳戶已遭警示),疑似遭人詐騙,故報請警方到場處理。曹女見柯、杜等2員到場介入,且行員不願協助匯款後,遂逕行離去,未再將款項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