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社后派出所警員葛怡伶、廖仕揚2員110年9月19日20至22時擔服巡邏勤務,21時45分許獲派至汐止區福德一路161號處理為民服務案。葛、廖2員到場後發現一名女子坐於路邊,渾身散發酒氣且無法正確應答年籍資料,經該女子出示證件,確認身分為鄭○○,居住於汐止區福德一路141巷內,經葛、廖2員確認其身體狀況後,攙扶鄭女護送返家,避免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