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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措施-禁止飲食場所
發布日期:
110-02-09
發布單位:
汐止分局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民眾於高鐵、臺鐵(觀光列車除外)、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並自中華民國110年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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