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目錄
關閉目錄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現在位置
:
首頁
>
訊息公告
>
警政公告
:::
防疫措施-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
發布日期:
109-12-31
發布單位:
汐止分局
一、
衛生福利部109年12月24日「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公告,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2月28日止,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
二、
經工作人員勸導不聽者,由違反義務行為之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三、
不服處分者,得自本處分送達翌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衛生福利部。
TAB標籤效果,如不執行不影響您資料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