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公告文號:新北警汐刑字第1083849513-2號 依據:民法第803條至第805條及807條、807條之1規定 內容資訊:民眾於108年6月11日在本轄明峰街298巷前拾得手機1只。 聯絡員警:汐止分局偵查隊 偵查佐 王苡霖 聯絡電話:02-264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