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17日 公告文號:新北警汐刑字第1083838701號 依據:民法第803條至第805條及807條、807條之1規定 內容資訊:民眾於108年3月13日在本轄江北橋上拾獲手機1支。 聯絡員警:汐止分局偵查隊 偵查佐 王苡霖 聯絡電話:02-264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