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22日
依據:民法第803條至第805條及807條、807條之1規定
內容資訊:民眾於113年7月27日在新北市汐止區計程車305-3D上拾獲金屬用品1個
聯絡員警:汐止分局偵查隊警員林俊達 聯絡電話:02-264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