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法第803條至第805條及807條、807條之1規定
內容資訊:民眾於113年10月20日在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三段TDZ-1113計程車上拾獲耳機1副
聯絡員警:汐止分局偵查隊警員林俊達 聯絡電話:02-264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