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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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大尖山區男持瓦斯槍試玩,民眾報案警到場以社違法移送

汐止大尖山區男持瓦斯槍試玩,民眾報案警到場以社違法移送
  • 發布日期:111-09-13
  • 發布單位:汐止分局

本分局於111年8月27日獲報汐止區勤進路五穀仙帝廟停車場,有1名男子開車到廟中停車場後取出槍射擊,速派遣警網攜防彈盾牌到場,惟未發現上情,遂與報案人聯繫僅稱1名男子朝草叢外開槍,沒有聽到槍擊聲響,復與廟邊路人探詢表示僅為射擊BB彈。
(二)循線查察為朱男(63年)來大尖山爬山,上山前把玩瓦斯槍朝空曠處射擊。
    經汐止所、偵查隊員警通知朱男到案,並於車內發現瓦斯槍2把、瓦斯鋼瓶1瓶,經朱男同意警方查扣送驗,檢驗結果無殺傷力,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