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 推到:facebook

髮廊消費誆稱卡沒帶再轉帳 店家提告警掌握身分追查

髮廊消費誆稱卡沒帶再轉帳 店家提告警掌握身分追查
  • 發布日期:111-06-30
  • 發布單位:汐止分局

【新北市汐止警訊】
本分局於25日21時許接獲民眾蕭女(82年次)報案稱於中興路某髮廊遭顧客詐欺,經瞭解為高女(80年次)及一同行女子(身分不詳)於23日12時20時許到店消費染、燙髮後表示其金融卡放在家中,故向報案人表示要回家後再轉帳消費金額新台幣共14,050元給店家,詎料高嫌後續藉故無法轉帳且訊息不讀不回,故蕭女至派出所提告詐欺。
本分局全案依規定受理蕭女提告之詐欺案,開立報案證明。經報案人指認已掌握高嫌身分,後續積極通知到案說明並持續追查同行女子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