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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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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低頭撿東西 自撞路旁變電箱 汐止警到場排除

開車低頭撿東西 自撞路旁變電箱 汐止警到場排除
  • 發布日期:111-05-02
  • 發布單位:汐止分局

日前22時26分許,吳姓男子(84年次)駕車行經汐止區康寧路、湖前街口,疑因撿拾掉落物品,車頭偏離道路,自撞路邊的變電箱,所幸僅車頭損毀,人並未受傷,汐止警分局交通分隊到場對駕駛酒測,酒測值為0。
員警獲報一輛租賃汽車撞上路邊中華電信電箱,造成汽車車頭嚴重毀損、變電箱外殼受損。據了解,吳男當時因見車內物品滑落,連忙伸出右手撿拾,以致握著方向盤的左手也跟著滑動,導致車子重心偏移,直接撞上電箱。
汐止交通分隊接獲通報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排除,未造成道路阻塞,全案依交通事故程序辦理。警方同時呼籲開車時切勿使用手機,且不論是拿取或撿拾物品,都應將車先停靠路邊再進行動作,以免傷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