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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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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攤位置喬不攏起衝突 雙雙違規遭警取締送辦

擺攤位置喬不攏起衝突 雙雙違規遭警取締送辦
  • 發布日期:113-04-09
  • 發布單位:汐止分局

本分局獲報於上述時、地有二名攤販發生糾紛致肢體衝突情事,遂立即派遣汐止所組合警力迅速到場。汐止所員警到場時未發現有衝突情事,現場初步了解係攤販陳男(50年次,販售瓷製品)與攤販唐男(58年次,販售髮飾物品),雙方為爭奪汐止火車站廣場擺攤位置而發生爭吵,2人現場均向員警表示無受傷亦無肢體衝突情事。

員警現場先行抄登雙方當事人年籍資料及聯絡方式,並分別對雙方當事人違規擺設攤販之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當場舉發,並責令雙方當事人收拾擺設物品離去。

經員警後續調閱影像資料發現,陳男與唐男確實於該處有肢體拉扯及徒手互相攻擊之行為,故針對雙方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互相鬥毆之情形,將通知雙方到案並依法送辦。

為防制再有違規設攤及爭吵情形,現場已編排員警於汐止車站廣場守望,維護現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