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 推到:facebook

男2度欲拿傘爆衝突 負責人報警提告 男遭妨害名譽罪送辦地檢起訴

  • 發布日期:112-02-10
  • 發布單位:汐止分局

本分局獲報於111年2月19日16時在汐止區明峰街某處補習班前有糾紛案件,經員警到場後了解為周男(57年次)與李男(55年次)因雨傘問題而起口角糾紛。李嫌當日(19日)11時步行至上址時,疑似意圖拿取放置於補習班外傘架區之雨傘,任職該補習班之周男見狀後便立即制止並請李嫌離開;後於同日16時許,李嫌再度至補習班門口外意圖拿取傘架上之雨傘,周男亦隨即上前告誡勿再觸碰傘架,李嫌見狀後心生不悅,口中振振有詞,甚至對告訴人周男辱罵三字經、「幹…什麼東西」、「像神經病一樣」等語,周男撥打電話報警3分鐘後李嫌即自行離去。後續周男檢據李嫌辱罵全程錄音錄影等相關資料至社后派出所提出告訴,全案依法偵辦。
警方依規定受理後通知李嫌到案說明,全案依妨害名譽罪將其函請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