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甫修法完畢 汐止警即在自家門前10公尺逮獲酒測值1.13泥醉駕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原條文之「電動自行車」修改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並於111年11月30日正式實行,3重點分別為:掛牌、納保、限齡(14歲)。法規才剛實施,11月30日0時30分許在汐止區民權街二段79號前,就有一名廖姓男子(61年次)飲酒後貪圖方便,騎乘依靠電力發動之微型電動二輪車出門,且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在橫科派出所旁約10公尺附近,即被剛出勤不久的巡邏員警攔下盤查,過程中員警發覺該男子散發濃厚酒氣,該男子亦坦承有飲用酒類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但廖男竟稱渠係以腳蹬方式滑行,而並非以電力作為行駛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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