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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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路上玩遙控汽車擾交通 汐止警呼籲:「最高可罰2400元」

  • 發布日期:112-01-23
  • 發布單位:汐止分局

汐止警分局汐止派出所員警擔服網路巡查勤務時,於111年12月3日下午在臉書地方社團內發現有貼文指稱,建成路有民眾在汐止區大同路二段與建成路口道路上玩遙控汽車影響用路人情事,警方雖未接獲相關報案,仍主動到場查處。警方到場並無發現上述情形,於附近加強稽查,維護交通秩序。
警方提醒,如有其他類似行為在道路上影響交通,本所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依法舉發,處行為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影響其他用路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