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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協助疾病救護
- 本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員蔡幸恩、羅世傑等2員,於111年8月30日10時至12時擔服巡邏勤務,12時1分許獲派至汐止區中華街57巷○號○樓協助處理疾病救護案。
- 蔡、羅等2員抵達現場,詢問民眾陳○○之照護員林女,林女表示陳民剛從醫院復健回來,在10分鐘前尚與母親坐在客廳聊天,回到房間經攙扶至床上休息後,卻突然無法正常應答,且手部無法正常活動,林女見狀立即報案向警消求助。
- 陳民經救護人員評估,其血壓過高且意識不清,必需立即就醫。蔡、羅等2員立刻搬移屋內雜物,讓救護人員順利將陳民送上救護車,同時亦安撫陳民母親,提醒其陪同到院應準備之物品,並協助找尋遺落在家中之手機。
- 蔡、羅等2員執勤態度積極認真,遇案處置得宜,其工作精神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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