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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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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勸阻民眾意圖輕生案

  • 發布日期:111-06-14
  • 發布單位:汐止分局

一、 本分局汐止派出所警員黃楚喬、江禮宏等2員,於111年5月5日14至16時擔服巡邏勤務,14時許獲派至汐止區勤進路查處民眾李○○意圖輕生案。
二、 黃、江等2員於勤進路上沿途尋找李女家屬提供之汽車車號,在山區繞行許久後,終於在接近石碇區交界處發現該輛汽車,經查看李女確實坐在車內,即請李女下車以確認身體狀況。
三、 李女向員警表示其有服用抗憂鬱藥物,已記不清自己如何開車到達此處。黃、江等2員初步查看李女尚無生命危險,遂駕車護送李女返回該所,並通知家屬到場將李女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