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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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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積極協助民眾案

  • 發布日期:111-05-05
  • 發布單位:汐止分局

一、本分局烘內派出所警員張宜燁、詹沚洋等2員,於111年4月4日12至14時分別擔服備勤及勤區查察勤務,13時32分許獲派至汐止區汐萬路3段88號拱北殿前處理糾紛案。

二、張、詹等2員到場後見現場無糾紛情事,詹員遂先行離去恢復勤務,報案人翁○○向張員表示其所購買之中古車多處生鏽破損,日前已於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延平派出所報案並對賣家提告,希望張員協助拍照蒐證,並將照片送交該案管轄單位(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張員遂予以協助。翁民對於張、詹等2員積極服務表達感謝之意,並於4月6日致電內政部警政署反映此情。

三、張、詹等2員執勤態度積極認真,遇案處置得宜,其工作精神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