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 推到:facebook

員警護送幼童返家案

  • 發布日期:111-03-02
  • 發布單位:汐止分局

本分局汐止派出所警員郭銘翔、張家澤2員111年2月10日16至18時擔服巡邏勤務,於17時許獲派至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197號電信門市處理走失幼童案。郭、張2員抵達現場詢問門市人員,得知一名幼童獨自逗留店內把玩展示手機已1小時餘,但身旁卻未有家長陪同,故而報警請求協助。郭、張2員上前關心該名幼童,幼童表示其名叫朱○○(105年次),因在家中感到無聊,故獨自一人跑到手機門市內把玩手機,並表示其住在汐止區連興街○號○樓,母親正在家中。郭、張2員為免幼童獨自在外發生意外,遂步行護送將其帶返家中,並告知其母親黃○敏勿讓幼童單獨外出,以免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