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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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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勸阻民眾輕生案

  • 發布日期:111-02-07
  • 發布單位:汐止分局

本分局社后派出所警員潘珮宜、林中志2員111年1月9日10至12時擔服巡邏勤務,11時許獲派至汐止區環河街○號頂樓處理民眾自殺救護案。潘、林2員趕赴該址頂樓查看,見民眾張○○尚無立即危險,經了解張民因不明原因導致情緒低落,故而意欲輕生,在潘、林2員勸說下,張民同意讓救護人員量測血壓脈搏及初步檢查身體狀況。因張民並無大礙且不願就醫,潘、林2員遂將其帶回該所且協助通知家屬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