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籍男子腳踏車不見,警方於半日內尋回。
本分局汐止分局社后派出所警員吳瑋軒、黃裕傑等2員,於108年2月28日擔服16時至18時巡邏勤務,於17時許,菲籍男子至所報案稱,其所有之自行車於當(28)日10時許,停放在汐止區環河街176號前遭竊,吳等2員立即調閱周遭路口監視器,於翌 (1) 日14時許,在汐止區環河街122巷○○號前發現被害人之自行車,立即通知該菲籍男子至派出所領回,在辦理相關手續時,仍不忘叮嚀菲籍男子,應留意腳踏車停放的位置及上鎖,該菲籍男子離開派出所時仍不斷向警方道謝,並拍照留下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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