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二條、第四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2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101935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二條、第四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2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101935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
法規修正:「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二條、第四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2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101935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二條、第四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2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101935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