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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20日 公告文號:新北警汐刑字第1094242366號 依據:民法第803條至第805條及807條、807條之1規定 內容資訊:民眾於109年1月14日在本轄汐止火車站廣場前,拾獲小米手環1只。 聯絡員警:汐止分局偵查隊 偵查佐 王苡霖 聯絡電話:02-264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