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檢索: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6日
依據:民法第803條至第805條及807條、807條之1規定
內容資訊:民眾華O基於112年2月3日在新北市汐止區茄興街拾獲日常用品1個。
聯絡員警:汐止分局偵查隊警員林俊達 聯絡電話:02-26412366